《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这本书的基调我认为整体是向上的。虽然福贵身边的人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自己也历经战乱、文革、饥荒、医疗灾害等悲惨体验,但每个阶段——不管有意无意,生命中始终有个念头在驱动着他,让他活下去,活着,而不是随意了结自己。
赌光家产时,福贵体验过物质上顶尖的享受,又被家人们爱着,有个愉快的童年,他的内心便有股力量——人生巅峰已经体验过了,从此活一天赚一天,死了就什么都感受不到了;日子清苦时,他痛定思痛,渐渐发现靠勤奋一点点积累财富、扎实过日子的充实感,虽又累又苦,但心里踏实,向往未来;被拉去当壮丁时,战争的残酷、荒诞让他一度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死了,也想过一死了之,可分离的痛苦让他意识到之前和家人团聚的日子是多么美好,这美好的旧日影像在苦难催化下于他心中深深执根,发芽,壮大,强烈的、海啸般的团聚愿望逼着他活下去。他还不想死,他还有未完成的愿望,还想好好再看看家珍,母亲,和自己的一双儿女。正是失去让他意识到拥有时的珍贵,才会追悔莫及,才在非人折磨中依旧坚守强烈的,活下去的信念。
到了后来,福贵有了牵挂的人。他爱他们,在那个时代的观点熏陶下,爱家人的方式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让家人们生活的幸福,死得其所。所以,为了他心中的儿女,老婆,女婿,外孙,也为了一点点将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福贵再一次挑起重担,用力生活。身边的家人一个个以或荒诞或悲惨的方式离他而去——可这又如何呢?他依旧有牵挂的人,为了这哪怕一个人,为了时代观念下香火的延续,他便不能死。这个阶段,他也有强烈的,活着的愿望,在某种程度上并不空虚,是在苦难中也品味到甘草般的幸福。
最后,所有人都死了,留他一人独在世上——这下,总该了结自己了吧?也不是,经历了一辈子苦难、爱过痛过的福贵,已将人生看淡。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久,也无人可继,但他还有点积蓄,可以买头老牛陪他度过人生中最后一个阶段,为什么不呢?他已经看开了,在这黄土地上,在和煦阳光拂过脸颊时,身沾泥土,脚踩青草,慢悠悠犁着地——又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苦难早已远去,时间将一切淡化,可又如此鲜明地刻在心里。福贵回忆过去,品味自己坎坎坷坷的一辈子,终于可以倚在树边休息一下。他的内心是充实的,对于死亡也不再恐惧。他是个悲剧人物,可他绝不愧对此生。正如穿插本书的“我”从始而终营造出的乡间小歌般美丽和煦,温暖朴实,而又有些啼笑皆非的氛围——这就是乡土人的一辈子。
抛开人物不谈,我印象最深的是对于时代的有力刻画。从国民党抓壮丁到解放,文革,再到炼钢,人民公社,到饥荒年间,如此残酷荒诞的历史距离我们其实只有几十年。说起来,从吃饱饭起,于今不过小四十年尔。我们的基因还在深刻警惕着只有树皮可吃的年代,我们的身体已然发胖——一切变化如离弦之箭般迅速发展。
我们是浸泡在幸福中的一代人。的确,我们经历过一些不好的事,也有人因此家破人亡。可对比上个世纪,依旧十分幸运。大多数国人不必忧心饥荒,更多痛苦来自精神上的折磨,情绪价值跻身主流。也正因此,我们经常不理解自己的父辈母辈,乃至祖母辈,尤其那些从未有机会受过教育的,从农村中走来的长辈们。
看完《活着》后,我对乡土社会中延续香火、男女不平等的存在有了新的认识——在那样的环境下,这是必然的啊。我们认为老辈的观念可笑、愚昧,可这正是他们彼时彼刻的生存法则。在只能以租户度日的村子里,有力气的男人——女人再怎么样也因天生而没那么多力气,才是一个家的支柱。延续香火——在我们现在看来可笑至极的追求,也是多少代人活下去,近乎宗教般殷切的期盼。
时代在进步,老一套的东西作为糟粕实在应该被迅速抛弃——对于那些生长在糟粕中的人,他们可怜,且会侵犯我们的利益——我们也有充足的理由反抗。但是,这不妨碍我们结合时代经历去理解他们,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批人。他们是落后的,但也是顽强的,拥有如野草般蓬勃的生命——不顽强的人,大部分早死在一次次天灾人祸中了。
我只在两处地方看哭了——一处是长根(福贵家还是地主时那个从小背他的长工),一处是解放军围攻国民党,福贵作为被抓壮丁时。
长根的动人之处我认为有两点。首先,他很惨——无依无靠,年老体弱,本应由福贵家养老。福贵把家产赌光后,他只能去讨饭,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可这不足以构成真正动人之处。最令人难以忘怀的,是即便主人令他如此受苦,他依旧惦着点主人的好,回来看望福贵一家。更甚,连饭都吃不起时,还小心翼翼从地上——应该很难捡到吧——捡来根扎头发的红绸,洗净后,放在胸口,专程送给凤霞——送完后不久,大概就饿死了。
这是突破人性的感动。从情理上讲,福贵一家是非常对不起他的,可他却依旧念着别人一点点好,在最苦难的时刻依旧给主人送去温暖。放到现在,这是圣母,要被骂不清醒;可当有人真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做出此事,我们终究是感动的——因为我们清楚,自己做不到这点。然而,长根此举又如何不是为自己付出呢?如果他心中只有恨,只有怨念,福贵遭殃,他也遭殃,痛快过后,终究没什么意思。可若他心中有了光,乞丐亦有了尊严。在他心中,他便是个讲情义的,没被苦难彻底折弯的人——这点温暖让他生命中最后时光不仅仅悲惨,而在悲惨中多了点什么,多了点可以让他安心面对死亡的东西。
至于战争——我纪录片看得少,从未想过可以如此荒谬。大饼从天上抛下来,士兵们如畜生般蜂拥而上,烧火的柴没了就去抢别人的鞋烧。几千名伤号一夜毙命,死亡如一阵风吹过,人们早已麻木。这让我之前还有些犹豫的心深刻讨厌起战争本身。
我不同意有些人将余华的文笔形容成小学生文笔。他的确比老舍浅显、直白,几乎全为简单词汇构建起来的白描,以及重复用语——每个人哭,每次哭,都是“呜呜地哭”,等等。但一面面下来,仿佛看电影般,所有文字自动形成流畅画面,将一件件事珠子般丝滑串联起来,萦绕始终的蓝天青草泥土老人所造就的快乐却隐含静止的氛围也需要极强笔力。大道至简,许多文学大家最终都选择抛弃华丽的形容词,让动词与名词活起来——也就是白描。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文笔,也赞同他将每一次死亡,无论悲惨还是平静,皆一句话浅浅掠过。因为在那样的时代,死亡本就是一阵风,风过之后,便过去了,生活还要继续。
我们都应用力活着。